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总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就和经验,在今年的“4·26云南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去年审结的10个具有典型意义的知识产权案例,旨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活动的宣传。
这10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分别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诉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侵犯电影《霍元甲》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昆明中录时空翠羽网络有限公司(网吧)侵犯电影《天堂的眼睛》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杨向阳诉云南天禄拍卖有限公司侵犯《天马行空》书法作品著作权纠纷、严泌涓等诉红云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侵犯“红山茶”香烟商标著作权纠纷、包贵午诉李武洪“易名轩”企业字号侵犯“一名轩”、“易名苑”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宋天寿诉楚雄州电力工业公司等侵犯“移动耙斗式清污机”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云南泰康消防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衡阳市消防器材总厂等侵犯“湿法磷酸一铵生产硫酸铵盐干粉灭火剂的方法”发明专利权纠纷、昆明市万变窗墙有限责任公司诉深圳市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侵犯“可调多功能百叶窗”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廖言诉腾冲县福德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侵犯“一种美洲大蠊养殖箱”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深圳市斯瑞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项耀明焦立国“一种二氧化氯消毒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权属纠纷。
据悉,云南省具有独特的经济、社会状况这决定了云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从起步阶段就具有不同于其他省区的自身特点。改革开放30年来,云南省知识产权审判经历了从无到有,由浅入深的发展和变革。近10年来,尤其是自2001年云南省高、中级法院相继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或知识产权专门合议庭以来,云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水平逐年发展,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结合云南省情、社情,依法妥善审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充分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和维护了有序的知识产权司法环境,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